联系方式
服务内容
劳动争议
1、起草劳动合同、竞业限制协议、培训协议、保密协议、制定员工手册、规章制度
2、企业人力资源法律体检、劳动用工风险评估、人力资源法律培训
3、离职流程设计服务
4、起草劳动纠纷诉讼的起诉状、上诉状等法律文书
5、代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谈判、和解、调解
6、接受劳动者、用人单位委托参加劳动仲裁
7、接受劳动者、用人单位委托参加劳动纠纷诉讼
8、代理裁决、判决、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执行
9、工伤与职业病申报代理
委托流程
第一步:咨询预约
您可以采用两种方式进行预约律师:
电话预约,电子邮件预约
第二步:预约后面谈
经过咨询的案件需要聘请律师或者听取律师法律意见的,可以预约律师面谈。
(1)当事人在电话咨询后可带齐相应案件材料,在预约的时间前来办公地点或约定的其他地点当面咨询即可
(2)建议咨询前最好有咨询提纲,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时间延长,应至少提前1天预约,特别紧急情况除外。
第三步:办理委托手续
通过沟通协商,当事人愿意聘请律师且律师愿意接受委托的情况下,由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、授权委托书,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。
委托手续办好后,再将律师费转入律师事务所账上。
第四步:办理案件
孕产期 医疗期 服务期
小时工能享受“三期”待遇吗 |
非全日制用工,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,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,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。它与全日制用工只是用工形式的不同,按《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》进行考量,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的双方当事人都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,双方的关系可以判定为劳动关系。非全日用工的劳动者应与全日制劳动者享有同等权利。 根据《劳动法》第61条、62条、63条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第25条、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6条、第7条、第8条、第9条的规定,非全日制用工同样享有:孕期,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。产期,98天产假, 给付生育津贴。哺乳期,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等待遇。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、生育、哺乳降低其工资、予以辞退、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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